文学

13. 加尔各答 1944年5月-1945年8月

交通部驻印东区代表周贤颂(曾任西南运输处海防分处副处长,周贤言之兄)驻狄不鲁加。副代表王慎名驻加尔各答。有人员十几人,任务是管理海外到加尔各答港的各政府机关的物质,大部份为美国租借法案物资的帐务记录工作。接运当时系由美军代办。根据各机关需要的先后次序与美军联络发运及催运。另外对交通部自己的重要器材少量的自提自托美空军直运昆明的工作。人员一半为原交通部驻仰光办事处的,另一半系前海防、仰光、腊戍三处的,故我们都系熟人。我去是以人设事,大家由于私交,都没有什么意见。本拟以帮工程师名义委派,但却以我无学历未同意,仍以主任科员名义支印伊原薪二百六十盾。派我担任与仰光分处时相同的工作,我亦乐于接受,因我有自知之明,毫无意见。

出国时想不到印伊运输处会这样昙花一现。为就此回国,国内生活较困难,找事也不易。幸祖屏帮忙在前,桂林帮忙在后,得仍留印,至感至交的重要。孙桂林胜利后回上海。当时沈士华任钱大钧市长的秘书长。桂林亦进市政府,但不派在秘书长办公室,而派任闲职,他们之间的关系似已有变化,内情不明。他不久在上海山东路教堂结婚。旋进中国银行,似在陈长桐的国外部工作。约在1947年被派赴印度加尔各答中国银行。此后与我失去联络,迄今未明他的情况,至以为念。

加尔各答 Victoria, Image by Nirmal Sarkar from Pixabay

 

当时交通部在加设有一座电台,台长即由王慎名兼,故电台人员与我们代表处人员往来很熟。曾组织篮球队参加华侨的比赛,并合组代表队与印度人球队比赛多次。 1945年阴历新年,大除夕由代表处及电台人员合并组织在王代表家中聚餐过年。有三位同事喜雀战缺一,拉我凑数,我也来乘兴作战通宵,不料我手气很盛,尤其到刚天亮时更盛,频频自摸 ·回忆那晚似赢近百盾。

又有一次,元纶出差来加。陈立纲请客在他家中为元纶接风,也邀我参加。饭后余兴,打沙蟹,实际上与沙蟹不同,是七张牌,二暗五明,任择五张。叫我参加,我虽不大喜赌,但当时也难却,袋中也带有点钱,就参加了,不料手气又很好,结果我又赢了近二百盾。真所谓赌神菩萨收徒弟,偏收不会不精的。如果上了瘾那就不免倾家荡产了。

C.P.原任 CDS驻加尔各答代表,后任驻印度加尔各答总领事馆总领事。陈立纲任秘书,李善中仍做机要工作。有一次好像是为欢迎某要人出国经加,他设宴欢迎,请各机关驻印代表参加作陪,我因是仰光旧同事,也在被邀之列,还有仰光的副处长陈湘涛等。

驻加尔各答总领事馆在1945年办理华侨登记证,我也去办理领了一张,可惜已在十年动乱中被毁了,不然也可留作也算是一位华侨的纪念。

代表处每逢星期六下午不办公。除打球看电影喝咖啡外,我也曾到过加尔各答夏冬季的两个大小相差很大的跑马厅观光。尤其冬季的那个绿草如茵(加地处半热带),空旷清新,在看台上看看跑马,或在草地上散步,也颇有乐趣。有时看见那匹马姿态雄伟,健步如飞,就按其号码买张马票,记得是每张二盾,中了可分多时廿几盾少时几盾。有一种叫Triple Ticket 的多少钱一张已不记忆。即可凭此票在你指定的三场马的号数全中了,那分得的钱就很可观了,可能几十倍也可能几百倍。所以到跑马所买马票的人很多,都想碰运气赢钱,这是当时那个社会的合法的公开的大赌博。

Image by PublicDomainPictures from Pixabay

加尔各答的咖啡甚佳。尤其是Calcutta Coffee House 的Icecream的咖啡。未到馆门,就远远闻到香味了。同事中常去品饮,我也参加。记得芳嫂的亲戚徐昂千那时也在加做电影制片厂的代表,我们常去同饮。

Image by Sharon Ang from Pixabay

我经卡拉其到加尔各答约过了三个月,忽收到一张传票,要我出庭,因为我到加后逾期未去登记之故。某日我持传票去法院出庭,进门即有许多穿律师服的人向我问案情,有的要我雇他出庭辩护。我即选一人,要费用三元,我即允应。由他出庭,罚五盾了案。

我们宿舍中有三大卧室一大厅,前面走廊,共住了十位,原交通部的几位年纪比较大,不常出去玩,另三位比较年轻的华侨则常不在宿舍。有时电台服务组组长上海人徐荣林来了,他为人好说笑,又能拉胡琴,打桥牌,正好我们中有一位能唱京戏,他来先拉唱几段后,再打桥牌,但他常轮做夜班,也不能常来。在国外,可阅读的书报又少,所以平时太空闲了,觉得很无聊。一天与老交通部的几位谈起仰光的撤退,他们由仰直撤至昆明,所以未受什么损失和惊吓。但使我想起经八莫撒退步行十九天的经历,是否可写本小说,消磨时光,开始回忆酝酿,觉得自己从未写过又无文学根底,无法动笔,还是写篇回忆录,将当时的经过情况如实写了一篇,不过几天就写完了。仍达不到消磨时光的目的。后来又想,写小说,情节可以虚构穿插,人物可以真真假假,写得好最好,写不好也无所谓。约在1944年9月开始写稿到1945年抄写复印三份完毕。开头几回的情节,我对异族婚姻的观点,即从戴霭仁和印度女郎的真事设想而写的,其他人物情节有的确有其事,有的纯属虚构。我家中仅存的一份,幸未被毁,后来退还。退休后有空闲,重阅几遍,加以修改,重抄成现本。但由于自己文学水准太差,文笔粗拙,只会平铺直叙,达不到出版价值,谨供消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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