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13. 加爾各答 1944年5月-1945年8月(繁体)

交通部駐印東區代表周賢頌(曾任西南運輸處海防分處副處長,周賢言之兄)駐狄不魯加。副代表王慎名駐加爾各答。有人員十幾人,任務是管理海外到加爾各答港的各政府機關的物質,大部份為美國租借法案物資的帳務記錄工作。接運當時係由美軍代辦。根據各機關需要的先後次序與美軍聯絡發運及催運。另外對交通部自己的重要器材少量的自提自託美空軍直運昆明的工作。人員一半為原交通部駐仰光辦事處的,另一半係前海防、仰光、腊戍三處的,故我們都係熟人。我去是以人設事,大家由於私交,都沒有什麼意見。本擬以幫工程師名義委派,但卻以我無學歷未同意,仍以主任科員名義支印伊原薪二百六十盾。派我擔任與仰光分處時相同的工作,我亦樂於接受,因我有自知之明,毫無意見。

出國時想不到印伊運輸處會這樣曇花一現。為就此回國,國內生活較困難,找事也不易。幸祖屏幫忙在前,桂林幫忙在後,得仍留印,至感至交的重要。孫桂林勝利後回上海。當時沈士華任錢大鈞市長的秘書長。桂林亦進市政府,但不派在秘書長辦公室,而派任閒職,他們之間的關係似已有變化,內情不明。他不久在上海山東路教堂結婚。旋進中國銀行,似在陳長桐的國外部工作。約在1947年被派赴印度加爾各答中國銀行。此後與我失去聯絡,迄今未明他的情況,至以為念。

加尔各答 Victoria, Image by Nirmal Sarkar from Pixabay

當時交通部在加設有一座電台,台長即由王慎名兼,故電台人員與我們代表處人員往來很熟。曾組織籃球隊參加華僑的比賽,並合組代表隊與印度人球隊比賽多次。1945年陰曆新年,大除夕由代表處及電台人員合併組織在王代表家中聚餐過年。有三位同事喜雀戰缺一,拉我湊數,我也來乘興作戰通宵,不料我手氣很盛,尤其到剛天亮時更盛,頻頻自摸 ·回憶那晚似贏近百盾。

又有一次,元綸出差來加。陳立綱請客在他家中為元綸接風,也邀我參加。飯後餘興,打沙蟹,實際上與沙蟹不同,是七張牌,二暗五明,任擇五張。叫我參加,我雖不大喜賭,但當時也難卻,袋中也帶有點錢,就參加了,不料手氣又很好,結果我又贏了近二百盾。真所謂賭神菩薩收徒弟,偏收不會不精的。如果上了癮那就不免傾家蕩產了。

C.P.原任 CDS駐加爾各答代表,後任駐印度加爾各答總領事館總領事。陳立綱任秘書,李善中仍做機要工作。有一次好像是為歡迎某要人出國經加,他設宴歡迎,請各機關駐印代表參加作陪,我因是仰光舊同事,也在被邀之列,還有仰光的副處長陳湘濤等。

駐加爾各答總領事館在1945年辦理華僑登記証,我也去辦理領了一張,可惜已在十年動亂中被毀了,不然也可留作也算是一位華僑的紀念。

代表處每逢星期六下午不辦公。除打球看電影喝咖啡外,我也曾到過加爾各答夏冬季的兩個大小相差很大的跑馬廳觀光。尤其冬季的那個綠草如茵(加地處半熱帶),空曠清新,在看台上看看跑馬,或在草地上散步,也頗有樂趣。有時看見那匹馬姿態雄偉,健步如飛,就按其號碼買張馬票,記得是每張二盾,中了可分多時廿幾盾少時幾盾。有一種叫Triple Ticket 的多少錢一張已不記憶。即可憑此票在你指定的三場馬的號數全中了,那分得的錢就很可觀了,可能幾十倍也可能幾百倍。所以到跑馬所買馬票的人很多,都想碰運氣贏錢,這是當時那個社會的合法的公開的大賭博。

Image by PublicDomainPictures from Pixabay

加爾各答的咖啡甚佳。尤其是Calcutta Coffee House 的ice cream的咖啡。未到館門,就遠遠聞到香味了。同事中常去品飲,我也參加。記得芳嫂的親戚徐昂千那時也在加做電影製片廠的代表,我們常去同飲。

冰淇淋咖啡 Image by Sharon Ang from Pixabay

 

我經卡拉其到加爾各答約過了三個月,忽收到一張傳票,要我出庭,因為我到加後逾期未去登記之故。某日我持傳票去法院出庭,進門即有許多穿律師服的人向我問案情,有的要我僱他出庭辯護。我即選一人,要費用三盾,我即允應。由他出庭,罰五盾了案。

我們宿舍中有三大臥室一大廳,前面走廊,共住了十位,原交通部的幾位年紀比較大,不常出去玩,另三位比較年輕的華僑則常不在宿舍。有時電台服務組組長上海人徐榮林來了,他為人好說笑,又能拉胡琴,打橋牌,正好我們中有一位能唱京戲,他來先拉唱幾段後,再打橋牌,但他常輪做夜班,也不能常來。在國外,可閱讀的書報又少,所以平時太空閒了,覺得很無聊。一天與老交通部的幾位談起仰光的撤退,他們由仰直撤至昆明,所以未受什麼損失和驚嚇。但使我想起經八莫撒退步行十九天的經歷,是否可寫本小說,消磨時光,開始回憶醞釀,覺得自己從未寫過又無文學根底,無法動筆,還是寫篇回憶錄,將當時的經過情況如實寫了一篇,不過幾天就寫完了。仍達不到消磨時光的目的。後來又想,寫小說,情節可以虛構穿插,人物可以真真假假,寫得好最好,寫不好也無所謂。約在1944年9月開始寫稿到1945年抄寫複印三份完畢。開頭幾回的情節,我對異族婚姻的觀點,即從戴靄仁和印度女郎的真事設想而寫的,其他人物情節有的確有其事,有的純屬虛構。我家中僅存的一份,幸未被毀,後來退還。退休後有空閒,重閱幾遍,加以修改,重抄成現本。但由於自己文學水準太差,文筆粗拙,只會平鋪直敘,達不到出版價值,謹供消遣而已。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文学涧

留言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简体中文
Verified by MonsterInsights